Saturday, May 31, 2014

27岁的我

2014年,离开30岁已经少于3年。想用这篇文章,记录我目前热爱的生活。

根据人格测试,我是个peaceful phlegmatic为主,perfect melancholy为副的混合体。我有相对冷静的个性,泰山崩于面前而不为所动,通常能在狂风暴雨中谈笑风生。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,我不容易有情绪上的大幅波动,什么世界冠军,狂欢派对对我的兴奋度而言,往往只有稍微的提升。即便有,也只在那短短的瞬间。

与其走街喝茶吹水派对,我更喜欢自己静静地坐在舒服的一角,在书籍里的世界的飞翔。

或者,闭上眼睛。
静静地听周杰伦。

我目前的生活作息可说是排得满满的,这也是我依然单身的两大原因之一。但从身份的角度来剖析,我是个正职的小学教师,兼职的中学补习老师,业余的大学硕士学生。我教华语、英文、马来文、数学、科学、信息与通讯、设计与工艺、高级数学和物理,简直像一盘太贪心的Rojak。身在杏坛,身不由己。但我最爱的,是数学和中文。此外,我有时也是辩论教练,辩论赛评审,辩论赛筹委和我最骄傲的——我是辩手。



我最喜欢周杰伦和Linkin Park的音乐,曾在演唱会中疯狂摇滚,也曾经太兴奋而用荧光棒伺候前排观众的头。音乐陪伴着我长大,在人生中的高潮和低谷,失恋和热恋,融合成最美丽的melody。

没有音乐,我会死。

我喜欢马大辩论队对辩论的认真和热爱,亦喜欢公教辩论队爆破创意的辩论。当有一班人,为了一个所共同热爱的嗜好的疯狂时,将创造出无数令人无悔的回忆。逻辑思考,用心渲染,玩弄唇边舌尖的语言文字游戏。字字玑珠,句句精彩。无法复制,不能购买。非身在其中不能体会之美。

辩论,
是一种态度。

我喜欢改装为SE版Bumper的手排档暗黑Proton Wira,也喜欢可高速过弯的5前速挡的Suzuki RG。踩离合器,进高档,单手转动方向盘过弯的快感,WOW!倾斜摩托车身,扭大油门,在红灯亮起之前急速转入车道,呼啸而去。

静夜飘逸,
自顾自潇洒。

我喜欢跑马拉松时微风掠过耳际的温柔,我喜欢攀爬后站在山顶把世界踏在脚下的骄傲,和在冰凉泳池中畅游的世界。一个只剩下呼、吸、呼、吸、呼、吸的世界。Nothing else matter。

我喜欢逛书局,豪爽地付款把喜爱的书本占为己有。策划着未来的某一天,购买一个又大又高的书架,把心头好、战利品统统整齐列队。虽然,偶尔面对着家里满满的、未曾阅读的书籍,心中会流露一丝丝的愧疚。

我喜欢把开源节流之后存下的资金,小心研究,大胆投资在股市里的上市公司。看着公司生意地慢慢发展,其股息的自动派发,与日俱增的财富与安全感,计算着财富自由慢慢来临的那一天。

Investing.
The get rich surely buy slowly way.

我喜欢寄自远方的手写明信片。美国迪斯尼、伦敦大笨钟、印度泰姬陵、悉尼歌剧院、北师大珠海分校、柏林围墙、伦敦眼、悉尼大桥、纽西兰特卡波湖、四川变脸、瑞士古城。再多再快再炫目的电子邮件,都比不上我可亲手触及的小小明信片联合国。


我喜欢用最特别的角度,将回忆定格于瞬间。喜欢三几好友,举杯畅谈心中的包袱和忧虑。知道不管我身在何处,贫穷或富贵,高成或低就,总有一班了解我的朋友。一种说不出的默契。


我喜欢在日记本里让文字慢慢攀爬,在键盘上滴滴答答不断敲击。让脑海中的思绪慢慢沉淀,化为条理分明的字句。用最古老的方式,老老实实地记载的我的人生。

我喜欢,喜欢我文字的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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